| 标题 | 延期交房导致的买方损失怎么赔偿 |
| 内容 | 律师解析: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赔偿准则,我们设定的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便需向购房者支付买卖总价值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订约双方就此违约金金额存在异议,其中一方可以基于违约金过高而申请予以降低;在这种情况下,降低的标准应以此违约所带来的损失超出原定违约金金总额的30%为准则进行适当调整。反之,如果另一方认为原定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其实际损失,那么他有权要求提高违约金金额,此时,新的违约金金额应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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