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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构成了违约行为,买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若经过适当的催告后,开发商依然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履行交房义务且无合理理由解释的情况下,买方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均须由开发商负责承担。然而,倘若开发商能够在催告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按时交付房屋,尽管如此,买方仍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就逾期期间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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