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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判责超过三天还能复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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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通常来讲,事故的责任判定即便过了三天,依然可以申请复议,不过这是有时间限制的。
依据相关规定,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异议时,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那一天起,在三天之内,是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的。
要是超过了三天这个期限,但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话,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应当予以受理的。
然而,如果超过了上述所说的期限再去申请复核,到底是否会被受理,那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这是因为可能会受到证据时效性等一些因素的影响,要是情况不符合要求,就可能不会被受理。
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家最好是赶紧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申请复议,可别错过这个重要的时机。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收到事故认定书三天后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小胡作为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是否受理存在疑虑,小朱认为虽超三天但应受理,小胡觉得要视具体情况,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正常是自认定书送达起三天内可申请复核,小朱超期申请。
2、超期后是否受理需看具体情况,如证据时效性等,小朱超期申请,存在不被受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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