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如何赔付 |
| 内容 | 律师解析:若当事人达成协议,既约定了违约金,亦商定了定金,然而却未明确定金的本质属性,那么在面对违约情况时,若非违约方选择同时主张定金及违约金,则此种诉求将无法得到裁判所的承认与支持。反之,若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规定了定金的属性,而当违约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可依据约定的定金属性,通过一并主张违约定金及违约金的方式,获得法律的保护和认可。同样,如果合同条款中确实界定了解约定金的存在,并约定了违约金,当违约事件发生时,非违约方有权根据解约定金之特性,一并提出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请求,这一诉求反而是被庭审机构所认可和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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