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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跑路,担保人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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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当担保人为借款方提供了担保义务之后,若借款方失却踪迹,担保人应认真研判自身有无可以避免法律责任的情节。
以下为担保人可能摆脱全责的特定情境:
首先,若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勾结,利用担保人的信任获取其提供担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免除所有责任。
其次,若主合同持有人采用欺骗、威胁等手段,致使担保人在极度担忧和顾虑的心情下提供了担保承诺,此时亦可赋予担保人抛弃所有责任的权力。
然而,若以上两种情景均未曾发生,那么担保人需要依照其所负担的一般保证义务或连带责任对应地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当完成对债务人的债务清偿后,担保人仍将享有向债务人进行追索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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