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1、客体要件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使用各种方法破坏交通设施,足以交通设备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只能是自然人; 4、主观要件是只能是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