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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即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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